转发推报2014年第五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中医学院  时间:2014年02月21日 00:00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选树一批优秀中医青年的典型代表,树立热爱中医的先进青年模范,进一步激发中医青年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研究会决定在2014年全国中医青年发展论坛上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现就推报我校优秀青年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部门、单位、学院(含附属医院)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等工作的青年及青年学生。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可推选优秀青年(教师或职工)和优秀青年学生候选人各1名,如本单位无学生,则推荐优秀青年(教师或职工)1名。

三、评选条件

1. 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政治立场坚定;

3. 热爱专业,立足岗位,成绩突出,能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 优秀青年候选人原则上需本人或所在团队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表彰。

四、评选表彰程序

1. 校团委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 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选、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3. 我校确定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研究会进行评审;

4. 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研究会对最终确定的人选授予“第五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称号,并在2014年全国中医青年发展论坛上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把评选推荐作为激励青年的重要举措;

2. 坚持择优原则进行评选推荐,推选出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最具影响力的青年代表人物作为候选人;

3. 校团委将对校级候选人的名单进行公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完善相关手续,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688285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主要事迹要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不少于2000字;

内容附件1: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申报表

内容附件2: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学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