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教字〔2021〕14号)、《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校行教字〔2022〕9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八年制本硕连读、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合格。
5.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含必修、限选、任选)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即每学期考试成绩均合格,未参加过补考、重修等过程,如有相关情况则不能参加研究生推免,所修课程(含必修、限选、任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符合基本条件1、2、3、4项要求,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30%),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破格参与推荐排名,占学院上报名额。
(1)参加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由学校组织赴赛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中,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正式参赛选手,及其它竞赛获国家级前三等次奖项者,或获省级第一等次奖排名前3者。区域性赛事等同于省级级别。本项内容由教务处认定。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教务处认定。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校团委认定。
(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二等
次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校团委认定。
(5)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刊物发表论文被SCI、EI、SSCI、A&HCI全文收录者(文章发表当年进入中科院SCI期刊预警名单的刊物除外)。本项内容由图书馆认定。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者。本项内容由科技处认定。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邓奕辉 钟 艳
副组长:方 圆(常务) 刘旺华 简维雄
组 员:李鑫辉(纪检) 胡以仁 苏 醒 周 宇
三、推荐指标分配
专业 |
指标 |
中医学 |
22 |
中医养生学 |
4 |
总计 |
26 |
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1.符合条件的拟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及顺序见附件1)。材料要求如下:
(1)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2)个人陈述(附件3,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在校期间表现、科研训练经历及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3)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或者在学生管理科老师处打印);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5)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注:《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教字〔2021〕14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校行教字〔2022〕9号)所涉及的竞赛类学科竞赛认定范围以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认定的学科竞赛为准。
2.各学院根据下达的通知对本学院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加分材料需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4),在9月10~12日内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各职能部门不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认定),各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对相应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学生推免综合评分构成计算出学生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及推荐名单于9月19日下午16:00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jwc_xj@hnucm.edu.cn,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二办公楼108室。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各学院学生提交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2)各学院学生提交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成册,纸质版)。
(3)各学院学生成绩单(电子版,格式为pdf,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pdf)
(4)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5)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电子版)。
(6)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结(须包含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荐选拔程序、申请人员名单、自愿放弃人员名单以及本学院推荐意见等,纸质版、电子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须完整保存本学院申请推荐免试及其开展推荐工作的过程材料至推荐结果公布后一年以上,请学院务必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单位抽查。
3.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形成学校拟推荐名单,于9月26日前报学校党委审定。
4.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五、推免工作日程表
内容 |
时间 |
负责部门 |
发布通知 |
9月6日 |
学生科 |
学生整理相关材料 |
9月6-7日 |
申报学生 |
学生提交申报材料 |
9月8日 |
学生科 |
汇总整理材料 |
9月9日 |
学生科 |
学院资格初审、拟推荐名单确定 |
9月12日 |
中医学院 |
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 |
9月12-18日 |
中医学院 |
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 |
9月19日 |
中医学院 |
学校拟推荐名单公示、上报 |
9月28日 |
研究生院 |
六、其他事项
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15116386748)、周老师(15200837849)
如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院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31-88458217。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