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已启动。为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中医基础组制定复试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安排
时间:1月15日(周四)上午8:15
复试地点:济世楼14楼中医学院1406会议室
候考地点: 济世楼14楼1401室
三、建立复试学生联系微信群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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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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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复试内容 |
满分(100分) |
1.外语应用能力(外语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测试等) |
30分 |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 |
30分 |
3.专业背景及科研潜质(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硕士阶段科研成果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0分 |
面试流程安排
考生进入候考地点→考生以PPT形式报告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专业能力考核(导师提问)→外语能力考核→考生口述“回答完毕”→考生复试结束。
(一)个人汇报:申请人须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并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采取即问即答的形式进行。
(三)外语能力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测试、英语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知识测试,采取即问即答的形式进行,时长约5-8分钟。
(四)考核专家组打分,集体研究确定意向录取名单。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二)专业复试小组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四)“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占用导师当年的招生名额。一个导师在一个专业限招1名申请一考核制考生,奖励计划和高层次人才计划除外。
(五)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导师,限定招收1名博士。为兼顾普通招考考生权益,限额招生的导师如招收申请-考核制考生,则原报考其的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须转报考同一专业的其他导师。普通招考考生的志愿修改工作由研招办另行通知组织开展。
(六)未完成的申请-考核制计划可自动转为普通招考使用。
(七)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考核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952;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s://jjjc.hnucm.edu.cn/index.htm)。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学科组在选拔工作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学校将扣除学科组指标,并依法依规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培养类型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全日制脱产入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其他未注明事项按大学要求执行
复试咨询电话:0731-88459433 联系人:尹老师 殷老师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础组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