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和优质生源,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经中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中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志希
副组长:喻 嵘、李晓红(纪检)
组 员:周小青、何清湖、黄政德、谭达全、刘富林、尹 明
二、成立中医学院复试专家小组
组 长:喻 嵘
组 员:刘富林、胡方林、胡志希、谢梦洲、李晓红、黄 杨
尹 明
三、导师招录研究生的条件
具备在研科研课题及充足科研经费,符合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认定条件。
四、复试淘汰及比例
总的淘汰比例约为40%,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一票否决。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1)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会议:4月13日上午8:00,地点中医学院会议室。
(2)研究生复试听力口语、面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地点1号实验楼B223院会议室。
(3)研究生复试笔试时间:4月13日下午4:30,地点1号实验楼A612中诊实训室。
六、复试内容及安排
(1)专业课考试:按中基、中诊、方剂、温病、伤寒5个科目统一命题阅卷(注:考试科目与报考专业一致,其中医史文献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亚健康学专业考中基,中医药膳学专业考中诊)。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黄杨负责。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复试专家小组。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复试工作都要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要求,全程录像录音。
(2)新招研究生要尽可能考虑专业的一致性。
(3)在同等情况下,往届培养研究生质量高,或热心学科工作,以及目前没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导师,在录取名额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4)最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