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教学督导评估办法

作者:中医学院  时间:2013年06月10日 00:00   点击数: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中医学院教学督导评估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长,各教研室正、副主任和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

二、督导评估对象,主要为青年教师、需要晋升职称者以及教学反映不佳者。

三、督导评估的形式与内容,以随机听课评教为主要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具体见学校教学督导评估表。

四、督导评估的程序与要求:

①每学期初,各教研室上报受评对象,办公室制定该学期学校教学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

②教学督导评估小组每星期听课1~2次,每次听课督导员不少于5人。

③督导员听课评教,理论课不少于1学时,实验课酌情处理。听课应认真作好记录,填写“课堂教学评估表”,听课后并及时进行集体评议。

④办公室负责统计学生、教师评估得分,根据得分和评议意见,填写“督导评估综合评估表”2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办公室。综合评估的方法与要求参见文件“教学督导评估管理实施办法”(院行教字[1998]02号)。

附:中医学院教学督导评估组人员名单

喻嵘 刘富林 胡志希 李晓红 赵爱民 熊艾君 袁振仪 皮明均 李新华 陈安 黎鹏程 胡方林 肖碧跃 刘慧萍

魏飞跃 赵国荣 李杰 王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