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教研室主讲教师负责制度

作者:中医学院  时间:2013年06月15日 00:00   点击数:

一、主讲教师应努力提高本学科理论、业务水平,应能独立地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二、主讲教师应由正、副教授、讲师担任。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在上级教师指导下由教学效果好的教员、助教担任。

三、主讲教师对所授班级的本学科教学质量负责。主讲教师的讲稿和讲授提纲应交教研室主任审阅。

四、主讲教师对实行培养性讲课的助教和新开课的教员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试教、预讲,试教成功后,再报部、教务处同意,学院下达教学任务后,方可正式讲课。

五、主讲教师要负责指导本学科学生学习方法,安排好答疑、考核等各环节的教学工作。

六、主讲教师要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七、主讲教师应期向教研室主任汇报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结束时进行教学总结,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