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学术、教研活动管理制度

作者:中医学院  时间:2013年06月18日 00:00   点击数:

中医学院是我校创建最早的教学部门之一,也是我校最基本的、最大的和最具学术活力的教学部门之一,又是我校唯一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单位之所在,也是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之所在,并有一批省级、院级重点课程建设教研室。搞好中医学院的学术、教研活动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学术建设与发展,而且对全校的学术建设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力。

一、关于院级学术活动的开展

1、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是中医学院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促进中医学院学术风气形成的重要手段,是放大学术 效果的必然途径。

2、由相关学术团体、学校其他教学、管理部门牵头,要求与中医学院共同主办或承(筹)办的各类学术会议、技术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以应承。

3、由各教研室高级职称人或博士主讲,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术报告会。

4、凡在校外参加学术会议、业务培训、业务进修、业务合作(如在校外做实验),应于返回学校后的一月内向中医学院主管领导提交学习收获与见闻汇报的多媒体文本,时长30~50分钟,以便适时安排汇报会。少数情况下无必要提交汇报材料的(如编写教材会议等),应先报告主管领导批准。

二、关于教研室教研活动与学术活动的开展

5、教学试讲制:青年教师在正式授课前,讲师、年资不满五年的副教授在开设新的课程前,研究生在第一次授课前,均应由教研室组织试讲,并通知中医学院办公室。

6、集体备课制: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教研室全体人员进行1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的内容主要是:研究解决教师们在备课过程中提出的疑难问题,以及本门课程的重点、疑点、难点,以及教学准备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7、高年资教师备课辅导制度:每学期或每学年度,由本学科高年资教师对本门课程进行一次备课辅导,主要进行本门课程或各章节重点、难点、疑点的讲解,讲授技艺的辅导等。

8、教学工作周志登记制度:各教研室应按要求切实记好教学工作周志登记表。教学工作周志登记表由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或由教研室主任指定的专人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记录的时间范围(本周内)、记录人姓名、本周该门课程教学工作执行总体情况、教师代课情况、教学意外及处理结果,以及与教学执行相关的其他重要情况(如教学督导等)。

9、教研室学术活动制度:各教研室开展学术与教研活动是中医学院开展学术与教研活动的主要形式和立足点,是推动我校基础医学学术建设与发展的关键。各教研室一般应每周开展一次学术与教研活动,尤其对于规模较大、博士点、重点学科或重点课程建设单位、年度培养研究生在三名以上的教研室,应切实达到每周一次,每次1课时以上。教研室对每次学术与教研活动均应有记录。

10、教研室的学术与教研活动属于下列情况的,应通知所属研究生及进修人员参加:

1.由学术带头人或高年资教师主讲室教学任务相关的课程在教学中的难点、疑点及教学要求。

2.教学法的研讨、多媒体课件制作的研讨。

3.由研究生汇报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准备情况及与开题报告相关的文献综述。

4.由研究生汇报研究生毕业论文课题完成的进展情况。每位研究生毕业论文课题进展汇报不少于两次,其中一次为讨论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开题报告前的征求意见稿或开题报告后的征求意见稿),一次为讨论研究生的论文初稿。

5.由科研课题组主要负责人报告科研项目立题与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每一科研项目向教研室集体汇报不少于三次。第一次为课题申请标书意见征集会,第二次为科研课题进展情况汇报会,第三次为科研结题汇报会。

6.由学术论文撰写人汇报论文的撰写情况。学术论文在投稿发表前尽可能地向教研室集体汇报,以征求意见,交流心得。

7.教研室人员在校外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科研工作,以及业务进修、培训、考察,结束返校后向教研室集体汇报一次(必要时可与向中医学院的汇报会合并)。

三、关于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与培训

1、学院鼓励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积极争取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或专业技术培训与进修的机会。

2、凡新分配来的青年教师,在参加工作的前三年内,应争取外出进修一次,时间半年至一年。

3、各教研室在年初时应对本教研室年度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短期培的内容、选址、人员有一个基本规划。

4、凡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短期培训者,由个人申请,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报中医学院领导批准后,再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在学校主管领导未审批时,不得擅自参加。

5、凡用自己的科研经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与培训者,在教学任务允许的情况下,以及无特殊理由时,应予批准。

6、凡用行政经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短期培训者,年度内一般不超过一次。

7、除了按规定应从学院有关方面出资以外,本年度内重点学科建设费在9万元以上的教研室,所属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与短期培训的经费全部从重点学科建设费中开支;本年度内个人科研经费在9万元以上者,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均由个人科研经费开支;本年度内个人科研经费在2万元以上者,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经费从个人科研经费中出资50%。

四、关于接收外来人员进修与培训

1、各教研室接受外来人员进修与培训,应填写中医学院统一制订的《进入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进修培训申请表》,并报中医学院批准。

2、对所接收的进修或培训人员,各教研室应制订专门的辅导计划,并有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的情况,结束前将《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进修培训人员学习考核评价表》报基础部办公室,一式三份(基础院、教研室、其本人),并经基础院主管领导签字。

3、凡外来进修或培训人员的住宿问题,由其本人自行解决,在可能的情况下,由中医学院出面在校内安排,并帮助其联系在食堂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