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及2012年度中医学院获奖名单

作者:中医学院  时间:2013年06月12日 00:00   点击数:

为了积极响应学校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关注学生成长,关心学生成才,体现后勤“服务育人”的工作理念,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特设立含浦饮食中心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以鼓励优秀学生更好地学习和帮助我校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含浦饮食中心小金鱼超市。

发起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奖、助学金名称:“含浦饮食中心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

第二条 资助对象:湖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 资助标准、资助形式

1、资助标准:每年评出60名学生,每人1000元。

2、资助形式: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第四条 评选时间:每年10月份

第五条 申请条件:

1、在校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学业优秀学生(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符合第二款或者第三款条件的学生均可参评)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部根据各院人数分配名额;其中获评奖学金的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50%。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饮食中心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学院评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情况票决出拟资助学生,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总公司成立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审核小组,对拟资助的60名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学生名单在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总公司含浦饮食中心,监督电话:88458313(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8458051(含浦校区饮食中心)。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饮食中心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申请书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20日

中医学院获小金鱼助学金名单:袁万福、颉彦鹏、张丽珍、吴梦丽、江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