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研究生本人及其指导老师:
二○○九届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部)、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人及其指导老师根据论文送审、答辩有关要求及程序(详见附件一、二、三、四),共同做好本届研究生的论文评审、答辩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重申有关事项:
1.全体申请答辩人员在送审论文前须填写《答辩申请表》(下载网址: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1.doc),并按照《答辩申请表》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在答辩前必须完成并通过毕业临床考核(由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组织)。
2、各院、系(部)于4月5日以前务必将本次申请答辩人员答辩资格及论文审查完毕,并根据论文送审(盲审)要求(见附件四),于4月6日将初审(DME)论文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递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3、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
4、答辩费用在研究生业务培养费和导师课题经费中开支。
5、论文封面按研究生处要求统一规格。
6、博士论文省外送审由研究生处学位办负责办理。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