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学生以科学研究能力为主,以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人文素养、科学素质为主要培养目标,为教学、科研、临床培养高层次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
2.掌握坚实、宽广的中医药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本学科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并能做出创新性成绩。
3.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和临床实际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研究中有所发现、有所创新。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第二外国语。
5.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式与方法
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培养模式,提倡跨学科、跨专业的导师共同指导,并鼓励多种形式的联合培养。
1.政治思想: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课堂系统教学、社会实践和导师的言传身教,使研究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全部课程在一年内完成。学习方式可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学术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使研究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
3.科学研究:围绕导师的研究方向,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或自己申报课题,运用先进的科研方法和手段,重点培养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内独立从事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4.实践教学:安排一年至一年半的临床、研究和教学工作,并对之进行考核,以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为6年。课程学习时间为20周左右,要求修满总学分。跨学科或同等学力人员研究生必须补修所考取学科硕士生阶段的专业基础课2门以上,补修课计算学分,但不在博士生应修满的规定学分之内。
第一阶段(第一学期)
1.学位课程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及其它选修课程);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入校后,3个月内完成);
3.查阅文献,选题立项。
第二阶段(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
1.专业课程学习;
2.医疗、科研、教学实践;
3.写出文献综述,完成预试和论文开题报告;(第三学期)
4.中期考核。(第四学期)
第三阶段(第三学期至第六学期)
1.在完成实践教学的同时,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撰写学位论文;
3.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
1 | 2 | 3 | 4 | ||||
公共 课程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 | √ | |||
博士生英语 | 108 | 6 | √ | ||||
第二外国语 | 54 | 3 | √ | ||||
专业外语 | 54 | 3 | |||||
数据挖掘技术 | 54 | 3 | √ | ||||
专业课程 | 专业基础课1 | 54 | 3 | √ | |||
专业基础课2 | 54 | 3 | √ | ||||
专业课1 | 45 | 2.5 | √ | ||||
专业课2 | 45 | 2.5 | √ | ||||
选修课程 |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 | 36 | 2 | √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36 | 2 | √ | ||||
选修课3 | 36 | 2 | √ |
五、课程说明与教学要求
(一)学位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运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深入分析当代世界重大社会问题和国际经济政治热点问题、当代科学技术前沿问题和科技社会问题、当代重大社会思潮和理论热点等,帮助博士生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国语: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完成第一外国语和第二外国语学习。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及专业基础课3~4门。按二级学科设置,反映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专业基础课:各专业开设2门专业基础课,每门课程授课54学时。
医学博士生专业基础课必须根据导师研究方向结合“经典与临床”撰写一篇论文作为考核成绩(若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考核为优)。
(2)专业课:授课90学时(含研究方向课)。专业课采取自学加辅导形式进行,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安排教师集中讲授、答疑占总学时1/3。
(二)选修课程
在导师指导下,选修2至3门(4-6学分)以上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和反映当代中医药研究新进展、新成果为内容的课程。学习方式为授课或自学,亦可外院进修。
专业基础、专业课的考试,安排在中期考核阶段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2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六、实践教学
博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始下到本学科所在科室,在导师指导下,承担本专业大学本科生教学,包括临床带教或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讨论等,并参加一定量的临床工作,由科室对其教学及临床能力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医疗:博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除本学科(指二级学科)相应的门诊、急诊外,还应轮训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三个以上的三级学科,其中担任总住院医师或代理主治医师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要求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临床能力达到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水平。
2.教学: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承担不超过50~8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含备课)。教学内容为本科课程或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临床带教或专题讲座等。
七、考试、考核
1.公共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查;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该学科专家(教授、研究员或主任医师)组成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并评定成绩;专业外语于第四学期中期考核阶段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2.选修课程一般采取考查方式,亦可采取撰写论文以及实验报告等形式。
3.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末实践教学结束时,由院、系组织考核小组(3~5位具正高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包括科主任)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及临床、教学、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中期考核评定标准为优、良、及格与不合格(及格以上10学分)。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课程同时,应广泛收集资料,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拟定研究课题,于第一学年末写出文献综述,并在第三学期末以前提出开题申请,报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开题报告,到会专家不少于7人,专家应为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人数的1/2。开题报告通过后,按计划进入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开题到论文完成申请答辩应有12个月的研究时间。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生必须定期在科室作阶段性报告,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与本课题研究相关论文,影响因子总和≥0.6(或有CSCD 1篇)。发表论文应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突出中医药特色,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并有新的发现、新的见解和新的突破,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的应用和学术价值。
博士研究生完成论文后,经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审阅、修改,在教研室(研究室)范围内预答辩后,认为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可由院、系(部)推荐答辩。
九、论文答辩、毕业、授予学位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完成课程学分最低为34学分;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章;3年内参加1~2次学术研讨会,主持一次以上本专业(学科)学术活动;中期考核合格。凡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综合考核(包括学位课程、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等)成绩优良,经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三个月内无异议者,可授予博士学位。